番外:方昕远-《美食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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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出生在受人倚重的医药世家方家。√∟頂點小說,x.
自打小爷出生起,便有算命的说我乃华佗再世,日后定能承接祖上衣钵,让方家百年医药世家盛名再创辉煌。
虽然大家都知道算命的这么说,大多是想多拿几个赏钱,但作为方家的嫡长子,大家对我承载的希望很大,所以他们都选择了相信。
于是祖父给我取名方昕远,寓意炽日将出,且光芒久远之意。
而事实证明,那算命的竟然蒙对了,我从会说话开始,便展露了自己在医药方面的异于常人的天赋异禀。
可我学的实在太快了。
快到我才刚满十岁,便深谙医道,甚至再没什么能让我提起兴趣去钻研学习的了。
小爷作为一个脑袋根本闲不住的天才,自然要找新的东西来充实自己。
这一学,学的就太多了。
喝酒,聚赌,串戏楼,逛窑子,只要在京城能算得上是一桩消遣的,就没有我不会的。
在这其中,我最热衷的就是吃花酒,逗美人儿。
于是我十三岁那年,便有了通房丫头,又接连纳了几房妾室,有些特别喜欢,但出身青/楼者,祖父以死相逼不许我纳回来的,我便干脆养在外头,得空了去看上一眼,反正小爷我有的是钱,主要是求一个快活、开心。
但这些都是遇到江樱之前的事情了。
许多年前,我不止一次在想。若是时间能倒回的话,我绝不会在那些小流/氓手下把她救下来,这样她就不会因对我存了份感激,甚至又在情窦初开的年纪里对我动了真心,想法设法地了解我、接近我,让我厌烦又苦恼了。
迷恋小爷我的女子太多了,可不差她一个。
更何况,骄傲如我,对主动送上门儿来的东西哪里能喜欢得起来?
再者,我喜欢的是充满了风情。懂得怎么伺候男人的女子。而不是一个出现在我面前,连说句话都要脸红结巴的小姑娘。
虽然这也挺有趣儿的,可多番下来,未免让我厌烦。
这种无休无止。令我连番做了数年噩梦的生活。终结在一个大雪天。
那日时辰尚早。几座花楼还没开始开门迎客,我约了三五好友到京城第一酒楼包了个雅间儿,推开一扇窗。对着窗外的鹅毛大雪玩了一回雪下煮酒的风雅。
那回我醉的不轻,所以后来所发生的事情只有零零散散的记忆。
快要散场之际,她独身一人顶着风雪过来找我。
她对我的心意,早已不是个秘密,但那日,是她头一回鼓起勇气对我真正表意,隐隐记得当时她很紧张,脸色通红,瘦弱的身子都在微微颤抖。
可这又有什么用呢?
我根本不喜欢她,甚至是厌恶她啊。
至于拒绝,那更是顺理成章的反应了。
只是除了拒绝之外,我趁着酒劲似乎还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。
但我想这些话,她早该听得习惯了。
她没有过多的纠缠,如来时一般,孤零零地冒着风雪走了。
我浑不在意,当晚依旧在烟花处流连至深夜,醉成一滩烂泥被阿福扶回了家,一觉睡到次日正午。
醒来后,我得知了她自缢的消息。
当时我被吓懵了。
虽然小爷我**,但自认为没欠下过什么风流债,她们卖笑,我给银子,谁也不欠谁。
可江二她不一样啊!
但阿福很快告诉我,她家中酒楼倒闭,父亲患病身亡,成了孤苦无依的孤女。
我陡然松了一口气。
看来她并非是为我而死的。
至少,不全是因为我。
我压下愧疚感,享受着久违的轻松。
可没过几日,我却又听得她被救活了!
这回干脆吓得小爷我直将手中的艳/情话本都给丢了出去。
这简直比死了还可怕好吗?!
倒不如死了来的干净解脱呢!
当时我无不愤慨地想。
好在她虽然没死,却因为叔伯的为难而离开了京城,至于她去了哪里,我没有打听过,因为没有兴趣。
总之,走的越远越好。
她这一走倒是十分干脆,再也不曾不回过,更不曾再出现在我的视线中。
直到我的做派让祖父再也看不过眼,认为该到了让我接手家中生意的时候了,赶了我去肃州分行历练。
那时我去的心不甘情不愿,舍不得京城的温柔乡,和那一干狐朋狗友。
那时我更加不会想到,此次肃州之行,让我的人生轨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而这一切的起源,要从重新遇到了她说起。
当时的我无疑是惊慌的,不,应当说是惊恐!
如果有人经历过绝望的话,应当不难理解我彼时的心境——萦绕了数年的噩梦,极不容易从中脱身,眼见要再次陷入梦魇中,怎能不怕?
那时我甚至还拿了剪刀,找到她家里,以死相逼让她许下绝不再纠缠我的誓言。
现在想想,可真是傻啊。
不光是那一回,在此之前的一言一行,都傻的不行。
挺没骨气的讲,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,我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将她娶回家的机会——如果,我知道我日后会那样一副深深地喜欢上她,却因为她喜欢上了别人,而不得不装作不喜欢的苦情模样的话。
可这世间最公平的就是从来没有如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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