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这件事情,基本上到了这里,就算是告一段落了。 那帮二流子得到了行政拘留的处罚,实际上...这个处罚也本就是他们应该承受的处罚。 如果不是陈理耍了点小花招的话,那么他们吃霸王餐的行为就应该被处以行政拘留。 而这次陈理虽然只保留了追诉权,但实际上这帮家伙长达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估计也够他们喝一壶的了。 拘留分为三种,治安拘留,行政拘留以及刑事拘留。 其中前面两种都不会留下案底,至于第三种...那就不好说了。 因为刑事拘留,一般是用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。就像这帮二流子,如果陈理非要追究这帮家伙的刑事责任,那这些二流子很有可能面临的就是刑事拘留。 然后便是等待查证取证,有罪判罪,无罪释放! 但是陈理放弃了暂时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,于是这帮家伙只需要面临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。 哦...对了!有一个人例外! 那就是山鸡!就是拿走烧烤店营业额的那个家伙! 这个家伙可不是头回犯事了,一年前这家伙就因为盗窃罪被判了六个月的刑期,这一次又犯...少不得要来上一次二进宫了。 而山鸡的家人好像也放弃了这个年轻人,甚至连派出所都没有来。 “行了,这是那帮家长给你的饭钱,还有损失费,一共七百块!” “你把钱点一下,然后在这里签个字就可以走了。” 周所长递给来一份协议和一叠钱,又递给了陈理一支钢笔。 协议写了好几条,这是派出所的教导员亲自起草的,主要原因...是因为陈理是个懂刑法的。 有些人会在协议上留点后手,所以教导员亲自出面解决了这个后顾之忧。 至于这钱为什么是七百块而不是六百块...当时陈理跟那帮吃二流子起冲突的时候,可是打翻了一张桌子的,桌子上还有啤酒瓶和盘子呢! 虽然那些东西不值钱,但是陈理已经用了好几天了,也算是用出感情来了,多要一点...不过分吧? 就这..还是陈理没有跟这帮家长要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呢!主要是这几位家长里头,有好好几位家境似乎都不是很好。 尤其是那位之前打算给陈理下跪的中年妇女,她拿出来的这一百块钱里面甚至还有一块的。 这时候陈理也知道那位中年妇女的孩子是谁了,赵大壮! 别看名字起的很大,可实际上这个赵大壮是那帮二流子里面体型最弱小的一个。 甚至...也是胆子最小的那个! 第(1/3)页